阳江市第三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5月14日 20: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2021YJ00QY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第三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的第13页“综合评分表”新增第二行:“技术商务评分”。

(二)原招标文件中的第21页“(二)投标文件的构成”第1款更正为:“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三)原招标文件中的第24页“(一)开标”第2款和第3款更正为:“2、投标文件接收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四)原招标文件中的第26页“(2)综合评分法②评标步骤”的第b款和第c款更正为:“b、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评审。c、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

(五)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的第26页“(2)综合评分法②评标步骤”的第d款。

(六)原招标文件中的第26页“(2)综合评分法②评标步骤”的第f款更正为:“f、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

(七)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的第26页“2、评标方法”的第(4)款至第(6)款。

(八)原招标文件中的第27页“1、综合评分法”中的第(1)款和第(2)款更正为:“(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出现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内容时,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第三中学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江湾社区洛东大道北        

联系方式:叶先生 0662-2212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守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体育北路水上活动中心大楼3楼            

联系方式:敖工0662-3314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敖工

电 话:  0662-3314223